雙軌並行 加強罰則打擊白牌車

2024-07-09 00:00

警方過往多次就白牌車活動執法,惟證明司機身份成難關,當局建議修例加強執法。
警方過往多次就白牌車活動執法,惟證明司機身份成難關,當局建議修例加強執法。

運輸及物流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提及,雖然政府在去年年底已提高干犯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罪行(俗稱白牌車服務)的罰則,惟現時執法仍有限制,如因部分涉事車主或司機拒提供司機資料,令警員無法確認其身份而難以提出檢控。故當局初步建議修訂《道路交通條例》第52條,當有足夠證據顯示相關車輛涉做白牌車,即使未能確認涉事司機身份,而未必能向司機提出檢控,法庭仍可視乎具體情況,命令扣押並暫時取消車輛牌照。
毋須證明司機身份

當局亦初步建議修訂《條例》第69條,清晰列明若任何人因干犯白牌車相關罪行遭定罪,其領取或持有駕駛執照資格須在「不少於1個指明期間」內取消,如取消12個月。當局認為,因扣押車輛等新增刑罰會影響個人用車及公司正常商業運作,相信具有「相當阻嚇力」,將與律政司及警務處作進一步研究,冀能盡快敲定修例細節。

的士車行車主協會永遠會長吳坤成指,歡迎政府填補現行漏洞,並加強打擊白牌車。他指,目前只能透過「放蛇」或投訴兩種渠道去打擊白牌車服務,惟投訴後多因難以確認涉事司機身份,令執法人員無法作出檢控,新修訂建議正好跳過「司機身份」限制,將涉事車輛扣押增加阻嚇力。惟他關注,日後執法時,是否仍要依賴「放蛇」,擔心無法將白牌車一網打盡。

新星的士同業聯會會長陳偉明指,支持今次修例,相信可增加阻嚇力,「當局20、30年前打擊白牌車活動時,已會將車輛扣押,今日更應該這樣做。」他提及,業界對於猖獗白牌車情況已感「非常灰心」,冀修例可成事,更建議應對違法者「遞進式」取消駕駛執照資格,「再犯就再罰重一點,那些人才不會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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