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反洗錢條例 星展遭罰1000萬

2024-07-06 00:00

金管局對星展香港違反《打擊洗錢條例》處以1000萬元罰款。
金管局對星展香港違反《打擊洗錢條例》處以1000萬元罰款。

金管局昨日宣布,已完成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對星展香港的調查及紀律處分程序。金融管理專員對星展香港違反《打擊洗錢條例》(條例)處以1000萬元罰款。星展香港回覆本報查詢時稱,涉事個案屬早年時期於2012年4月至2019年4月發生的零星個案,並指該行嚴肅看待反洗錢活動,並接受金管局的決定。
客戶盡職審查管控有缺失

金管局稱,調查發現星展香港於2012年4月至2019年4月期間的不同時期,就進行持續監控與客戶的業務關係及在高風險情況下進行嚴格客戶盡職審查方面的管控存有缺失,亦未能保存某些客戶的有關紀錄。在上述期內,該行亦沒有維持有效程序以履行條例下與上述管控缺失有關的責任。

星展香港回覆稱,一直與金管局緊密合作,提升和增強反洗錢管控措施的執行能力,多年來已實施新的集團政策,持續檢測和管理新的洗錢類型,並透過以上行動提升監管和防範洗錢風險的能力。

金管局助理總裁((法規及打擊清洗黑錢)陳景宏表示,金管局要求銀行建立有效盡職審查措施,防止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活動,銀行應定期檢視這些措施以確保其持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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