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部澄清:「入境查手機」須符3項原則

2024-05-29 00:00

圖為深圳灣口岸入境處。
圖為深圳灣口岸入境處。

入境內地須查手機?早前國安部公布的兩項關於檢查旅客隨身物品、電子裝置的新規定,將於今年7月1日生效。近期有網傳消息稱,7月後所有入境中國的旅客都可能被查手機,引發民眾緊張。國家安全部昨日發文闢謠,炮轟境外反華勢力造謠抹黑、搬弄是非、言論荒謬,並明確指出查驗手機等電子設備必須符合查驗前提明確、查驗對象明確、查驗流程明確3項原則。
炮轟境外反華勢力抹黑

國安部4月26日公布《國安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和《國安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賦予國家安全機關查驗個人、組織所持手機等電子裝備的權利,查驗時若發現電子設備、設施等涉嫌違法,需進一步調查核實,可執行「查封、扣押」,並調查取證。

新規激起「入境中國被查手機」的憂慮,近期網上開始流傳「所有人入境中國都會被查手機」的消息。昨日國安部官方微信帳號發文,炮轟境外反中敵對勢力藉機造謠抹黑、搬弄是非,大肆炮製所謂「所有人入境中國都會被查手機」等聳人聽聞的言論,實屬荒謬至極,並稱惡意編造這類言論是標準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國安部指出,新法規的出台是為了打擊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等間諜行為,國安部人員執法也有「3個明確查驗」的嚴格規範。一是「查驗前提明確」,必須是依法執行反間諜工作任務,在與反間諜工作無關的情況下,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不能私自隨意查驗。二是「查驗對象明確」,必須是與反間諜工作「有關的個人和組織」,比如對軍事禁區、涉密單位等進行偷拍的間諜行為嫌疑人員。三是「查驗流程明確」,必須經設區的市級以上國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出示執法證件、有被查驗人或見證人在場,發現危害國家隱患的應責令整改,整改不能消除危害或者拒不整改的可依法查封扣押。在緊急情況下必須立即查驗的,也應經設區的市級以上國安機關負責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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