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顯揚涉誹謗2部長 須賠231萬元

2024-05-25 00:00

新加坡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的次子李顯揚去年被指在Facebook帖文誹謗2名內閣部長,並在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外長維文發律師信要求他道歉、撤回帖文和賠償後沒有照辦,遭兩名部長去年8月入稟控告。高等法院法官周五下令他對兩名部長各賠償20萬坡元,總賠償額為40萬坡元(約231萬港元)。

法官發出書面裁決說,李顯揚的言論損害了兩人的個人誠信、專業信譽與名聲等,屬於最為嚴重的誹謗行為。現年66歲的李顯揚去年帖文指責尚穆根和維文腐敗及謀取私利,租住萊道路黑白洋房時,要求土地管理局給予特別待遇,不必當局批准就違法砍伐樹木,以及由國家墊付了裝修費。但當局調查後,去年6月認為兩人無不法行為。

黑白洋房建於1903年至1941年間,大多為歐洲殖民者的住所,獅城目前還約有500棟黑白屋,多數為國有產業。行蹤成謎的李顯揚沒有出庭,也沒有代表律師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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