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振強供稱行動旨在殺最多警察漠視無辜市民

2024-05-03 00:00

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曾視察旺角朗豪坊一帶是否適合放置炸彈,並向一名被告提到「目標係炸狗,炸到最X多嘅狗」。
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曾視察旺角朗豪坊一帶是否適合放置炸彈,並向一名被告提到「目標係炸狗,炸到最X多嘅狗」。

屠龍小隊等人涉串謀在2019年12月8日遊行中設置炸彈案續審,控方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昨第3天作供。他曾考慮於尖沙咀警署附近使用炸彈,其後於11月30日視察旺角朗豪坊一帶是否適合放置炸彈,並向一名被告提到「目標係炸狗,炸到最X多嘅狗」。他在計劃前數天就配合同謀者吳智鴻行動一事與小隊成員開會,另安排當日約4時開始在軒尼詩道「引警察」到炸彈位置。

控方展示2019年11月29日「滅龍」群組對話,屠龍小隊成員阿Kan指「12月1今次應該哨到」,黃回覆「我直接打啦,仲哨?」阿Kan指「講緊個20kg,唔使睇?」黃振強指12月1日原打算進行一般示威活動,但阿Kan建議當日使用吳智鴻的炸彈,又指若涉及「20kg」便要謹慎點,計劃事前視察尖沙咀路線。

控方續展示對話,黃稱「好,啪尖沙咀狗屋」,阿Kan回應「佢哋喺入面都炸唔死佢哋」,黃解釋阿Kan認為警察不會在示威期間離開尖沙咀警署,但依黃觀察,警員在理大示威中有步出警署。惟阿Kan其後又稱「一日未搞掂走佬plan未有得用」,黃解釋即未完成「走佬」計劃遂不打算在12月1日使用炸彈。
曾看中朗豪坊外放置炸彈

黃振強指已索取90支汽油彈,打算待12月1日示威中使用,惟最後因被告嚴文謙身在韓國決定取消計劃,黃解釋與嚴較有默契,對方不到場「無安全感」。

黃振強在12月1日私訊被告張俊富:「你覺得咁少人勇武定街坊好?」張俊富回覆「你想而家打定plan 20kg」,黃解釋對話是討論當日以勇武還是和理非裝扮到場,並不會使用炸彈,會與同謀者吳智鴻再商討何時使用,黃又向張稱「噚日出咗旺角一轉……朗豪坊個位最靚仔」,指警員一定會前往該處清場,張關注該處多高樓大廈,擔心「會炸到啲唔關事嘅人」。

黃振強卻回應「目標係炸狗,炸到最X多嘅狗……我唔X理其他人㗎喇」,張指「搵人睇吓個位每次有幾多狗走出嚟,夠多可以炸嗰個位」。
「屠龍」「引戰」後由吳發動襲擊

12月3日,黃振強在群組相約全隊於12月5日接受記者訪問後開會,並告知該星期要「入港島」,他指被告張銘裕有出席會議,估計被告李家田、嚴文謙亦有到場。黃振強表示記不清會上確實內容,大概是說到12月8日會配合吳智鴻的行動,「相信講返槍同炸彈鴻仔嗰邊會搞返……佢嗰邊做咩我都唔係知晒……各自做各自嘅嘢」。

控方稱嚴文謙於12月6日在群組中提到「8號之後我哋使唔使避」,其後又有成員提及「淨係引班狗嚟就走得」、「都係我哋平時做嘅嘢,不過今次要到特定地點」、「引戰」、「一放煙或者開槍就嚟」,黃振強表示成員意指當警員施放催淚彈,吳智鴻的團隊便會行動。

黃振強在12月7日於群組向隊員交代翌日不必帶武器和工具,全數裝備會由他準備,嚴文謙問到「聽日會唔會打近身」,有成員回應「咁咪你都中埋?」黃相信是成員擔心「打近身」,會被吳智鴻的槍和炸彈波及。
成員武器工具全由黃準備

控方指12月7日在「皇馬龍利號」群組中,黃振強發出「星期日行動細節我星期六會講,大家準備full gear」、「星期日4點軒尼詩道華星冰室等」、「4點05分會起行,遲到就88」的訊息。黃振強表示該群組有屠龍小隊以外的人,用作呼籲更多人出席遊行,他計劃由4時05分開始到軒尼詩道進行「引警察」行動。

黃振強另指由於有成員沒空, 12月7日仍未把荃灣倉庫中裝備帶到安全屋,黃另表示行動不會使用煙花。

控方問及獲不反對通知書的遊行中,參加者會否較不合法遊行多,黃振強回應一般而言是合法遊行的人數較多。

案件編號:HCCC164/2022、HCCC25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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