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幣立法監管諮詢展開

2023-12-28 00:00

余偉文在《匯思》撰文稱,監管穩定幣發行人有助於保障持有者。
余偉文在《匯思》撰文稱,監管穩定幣發行人有助於保障持有者。

財庫局和金管局昨天聯合發表,有關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立法的公眾諮詢文件,諮詢期由昨日起至明年2月29日。立法建議包括透過引入新法例實施發牌制度、僅指定持牌機構可提供購買法幣穩定幣的服務、僅持牌發行人所發行的法幣穩定幣可售予零售投資者、非持牌者禁止推廣等。此外,金管局總裁余偉文在《匯思》撰文稱,監管穩定幣發行人有助於保障持有者。

金管局副總裁陳維民表示,此次諮詢或可完成該監管制度立法的前期工作,至於提交草案至立法會及法例推出,則未有確切的時間表,會視乎諮詢情況及國際最新情勢,會盡快推進有關工作。

根據擬定的制度條例,發行人在港發行法定貨幣的穩定幣,須獲取金融管理專員發出的牌照,同時諮詢文件建議發行人或機構需符合指定的資本要求,最低繳足2500萬元股本,或流通法幣穩定幣面額的2%,以較高者為準。

同時,根據諮詢文件,在正式立法後會有6個月的過渡期,而在條例生效前,正在港發行法幣穩定幣的具意義及實質業務的發行人,在向金融專員提交申請後,則可在此6個月內繼續進行除推廣宣傳外的相關活動;倘若相關發行人或機構未能在指定期限內進行申請,或須承擔刑事責任。

至於日後會否推出獲發相關牌照的名單等,陳維民表示,金管局正準備諮詢及後續工作,仍須時考慮,會因應市場發展加強對公眾的教育。

另外,余偉文撰文表示,隨虛擬資產市場的發展,穩定幣有機會成為傳統金融與虛擬資產市場的介面,穩定幣或會成為大眾選用的其中一種支付方式,數碼支付與實體經濟亦會進一步結合,穩定幣是否真正具備「穩定」的條件則尤為重要。

余偉文續指,對持有者而言,若然穩定幣發行人未能保持充足的儲備資產以維持穩定幣的穩定價值,或未能在合理的時間內按面值贖回穩定幣,除了金錢上的損失,亦會影響日常支付的需求,因而擾亂經濟活動。另外,穩定幣發行人為滿足贖回要求,或需在金融市場拋售儲備資產以換取現金,亦會衝擊金融體系的穩定。
金管局將推「沙盒」作試驗

金管局將推出「沙盒」安排,向有意在港發行法幣穩定幣的發行人做相關試驗,以傳達監管期望及提供指引。余偉文表示,在展開公眾諮詢的同時推出「沙盒」安排,以此渠道讓金管局和有意在本港開展穩定幣發行業務的市場參與者交流意見,以促進監管制度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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