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高球場申改「未定用途」 全刪建屋安排
2023-10-03 00:00
城規會今年7月接納土地改劃用途申請,將粉嶺高球場擬建屋土地暫時修訂為「未決定用途」,並讓土木工程拓展署重新檢視公營房屋的設計布局,並接受進一步申述,以確定上述安排。申述會今日舉行,但在規劃署呈交的最新文件中,當局疑似「轉軚」,稱環評報告正受司法覆核,加上土拓署需要進一步檢視,故修改涉及建屋事宜的相關字眼,由「建屋計劃」改為「建議的(proposed)建屋計劃」,同時大幅刪去有關建屋內容的條目。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此舉是當局為了今天開會的權宜之計,認為即使將土地改為「未決定用途」,同時不提未來建屋,意義亦不大,「本身就無顏色,將佢油返空白」。
正受司法覆核 今上申述會
不過,政府在文件中的土地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的說明書,作大幅刪減,甚或更改建屋相關條文。在「整體規劃意向」一章,政府將原有條文「該區的整體規劃意向是發展該區最北部的土地(即擬建屋土地)以興建公營房屋」,更改為「政府在考慮技術研究的結果後,有意把該區最北部的土地發展為公營房屋」,並加入條文,指土地的實際長遠用途及發展參數,仍有待土拓署進行進一步檢視及司法覆核程序的結果。同時,政府亦將說明書的「規劃主題及城市設計概念」一章全數刪去;「土地用途地帶」一章中有關建屋計劃的部分亦全數被刪走。
同時,在政府提交的說明書的擬議修訂中,政府原本提到,環境影響評估的通過條件中,包括檢視及修改公營房屋發展的詳細布局、景觀及視覺設計,以盡量減少公營房屋發展對樹木保育、景觀及視覺的影響,但三度在「公營房屋發展」字眼前加入「建議的(proposed)」一詞。
另外,政府亦在草圖的修訂中,引用環評報告司法覆核案的判詞,提醒城規會不應假定環保署署長有條件通過環評的決定是「神聖不可違背且不可能被推翻」,在法庭批准暫緩執行有關決定 下,城規會在作出任何決定時如以有關決定是有效正確這一因素作為依據,「應小心謹慎」。
劉國勳指「權宜之計」意義不大
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認為,此舉是當局為了開今天會議所作的權宜之計,因為土地要修訂為「未決定用途」,故須將建屋相關條文刪去;當局亦未有最新的發展參數及規劃下便「上會」,是「嘥時間」,又認為當局將土地修訂為「未決定用途」意義不大,如同「本身就無顏色,將佢油返空白」。他又指政府不應「嚴人寬己」,坦言申請若由私人發展商提出類似要求,「無可能上到會」,認為政府應考慮延遲相關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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