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民安煽動及洗黑錢囚26月

2023-09-01 00:00

阮民安承認煽動及洗黑錢,被判囚26個月及充公約37.6萬元贓款。
阮民安承認煽動及洗黑錢,被判囚26個月及充公約37.6萬元贓款。

藝人阮民安於前年至去年在Facebook及Instagram發文煽動慶祝水警殉職、總裁判官蘇惠德入院及警員被野豬咬傷等,阮另與妻子訛稱有19歲女子被控暴動及誘騙捐款,涉款約71萬。阮早前承認煽動及洗黑錢兩罪,昨於區院被判囚26個月、另充公約37.6萬元贓款。法官練錦鴻斥阮為了一己私利、不惜挑起社會的種種不滿、濫用市民同情心「自肥」,為了趁火打劫而煽風點火,其罪責比一般詐騙更重。
練官指,43歲被告阮民安為了個人利益,不惜犧牲社會安寧,阮在涉案帖文中作出發洩式及口號式的詛咒和謾罵,大部分都是諷刺和嘲笑,大多結尾附有宣傳黃店、個人演唱會及募捐。阮只是迎合及挑撥市民對政府及執法者的不滿、怨氣和輕蔑,並無提出任何建設性批評、改善方案、政治見解或合理冷靜的討論。
趁火打劫煽風點火罪責嚴重

練官認為,阮顯然希望再次燃起社會已經逐漸平息的不滿和不安之情,更以道德勒索他人金錢支援違法人士及宣揚港獨,其罪行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其刑責及刑期亦應等量齊觀。阮身為藝人有一定知名度,每則帖文都有數千反應、多人回應和分享,對社會「為害非淺」。練官認為,有些不甘社會事件就此平息的人會受到帖文煽動,而企圖再破壞社會安寧及秩序,案情接近《國安法》第21條所指的「嚴重」。

練官批評,阮自詡身處道德高地,實質精心設計去自我宣傳和斂財,比一般為勢所逼或一時抵受不住物欲引誘、鋌而走險的罪犯更為卑劣;本案共涉及港幣71.8萬元及1657次匯款,雖非極大數目,但款項是阮以高姿態詐騙及勒索同情心得來,可從中推論受騙人數逾千。

雖然辯方求情指阮的歌迷、同事和親友等皆對其美言有加,其岳母更稱阮「深明取諸社會、用諸社會、國必有家、家中有國的道理」。練官認為這與阮在案中行為不符,他不但利用自己知名度煽動社會不滿、對港獨支持,更從中漁利,唯一有效的求情理由只是阮認罪,終判處即時入獄26個月。另外,控方昨向法庭申請沒收令,充公阮銀行帳戶內剩餘約37.6萬元的犯罪得益。辯方不反對。練官遂批准命令。

案情指,前年9月26日至去年1月21日期間,阮多次在社交媒體發文,內容包括煽動慶祝高級督察林婉儀殉職、總裁判官因心臟病入院、詛咒被野豬咬傷的警員會細菌入血等。另外,阮曾發文訛稱義賣「A小妹妹」製造的曲奇,聲稱A被控暴動,收益將用作資助A;A是阮及其妻所虛構。被告去年2月15日被捕。案件編號:DCCC 424/2022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