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籲企業高層 勿藉離婚避減持限制

2023-07-30 00:00

中證監指,上市公司大股東、董事、監委及高管不得以離婚等方式規避減持限制。
中證監指,上市公司大股東、董事、監委及高管不得以離婚等方式規避減持限制。

(星島日報報道)內媒報道,今年以來A股市場上出現多宗上市公司股東因離婚分割所持公司股份事件,遭到市場質疑相關行為涉嫌「繞道減持」。中證監強調,已關注到相關情況,並表示減持是股東享有的基本權利,但公司大股東(即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監委及高管作為「關鍵少數」,在公司經營發展、治理運行中負有專門義務和特殊責任,應當切實維護上市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自覺規範減持行為,不得以離婚、解散清算、分立等任何方式規避減持限制。

中證監表示,大股東、董事、監委及高管因離婚、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終止、公司分立等形式分配股份的,各方應當持續共同遵守《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等的關於股份減持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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