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區議會功能將回歸正軌 考驗民政專員三大能力

2023-05-25 00:00

「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下稱「方案」)旨在恢復區議會按《基本法》第97條的成立本意——為非政權性地方諮詢和服務組織,是撥亂反正,回歸正軌。1999年取消兩個市政局時,筆者就曾指出,香港作為一個城市,是否需要兩層行政架構?可惜特區政府擬下放權力到區議會的做法反被攬炒派騎劫;因此重塑區議會並優化其職能,強化特區政府的中央統籌力度,提高地區治理能力和效能,是有助推行良政善治。

「方案」公布以來,各界關注區議員以四四二的委任/間選/直選比例組成,和兼任區議會主席的民政事務專員的權力和工作量。筆者認為擴闊選出區議員的方法,能吸納不同背景的人士,加強區議會的代表性和覆蓋面,是好事;不過,在選拔人才的時候,必須選出願意委身地區工作和發展的德才兼備、有心有力人士。
地區工作要加快追落後

由民政事務專員兼任主席,可以強化特區政府的中央統籌力度和地區治理。但未來地區工作肯定要加快步伐追落後,大眾對區議會的期望亦會提高。因此執行區議會功能和率領新團隊的民政事務專員,起碼要具備以下3大基本能力:(一)政治能量:支援不同背景的人士去履行區議員職務;(二)政策能力:去統籌不同部門執行區議會決定;(三)政治擔當:能解決民生問題。

未來區議員會循多種途徑進入區議會,屆時議會主席就需要有一定政治能量,去支援來自不同背景的議員去為地區籌劃和促成合作。加上將會互選4成議員的3個地區委員會,亦在民政事務專員的工作範圍內,要確保選舉公平公正,和協調選舉後各方良好的合作關係,均考驗專員的政治能量。

區議會被騎劫多年,許多關係香港整體民生福祉的項目一直無法推行,往後,如何有效將上層政策計畫在地區實施,將區議會的決定謀求上層落實,就考驗民政事務專員與不同政府部門和地區關注組織之間的聯絡和統籌的能力了。
加緊遴選和培訓專員

此外,區議會還要負責地區的康樂文化設施、活動和民生問題,儘管特區政府強調民政事務專員是以團隊工作和領導,但專員的能力、手腕和政治擔當,均能影響到決定是否能執行和推行順暢。

民政事務專員是首長級薪級第2點(D2),資歷一般在10年左右。特區政府會將政務官調任不同部門以熟悉政府的運作,實踐愛國者精英隊伍管治。惟過去10多年,正是區議會被攬炒派操控最烈的一段時間,專員的角色和功能被弱化;今後,專員的經驗和鍛煉必須足以肩負功能被「端正」的區議會權責與工作,但現在距離新一届區議會的組成不足7個月,時間緊逼,特區政府在加緊「方案」的立法和安排選舉的同時,亦需注意民政事務專員的作用,加緊遴選和培訓,才能更有效地執行「方案」的內容,恢復市民各界對區議會的信心,實現良政善治。
馬逢國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界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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