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參選人在《國安法》實施前換政綱避DQ
2023-04-2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民主派47人參與「35+」初選,涉嫌計畫立法會過半無差別否決財案被控,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昨於西九龍法院甫開庭重申法庭只容處理法律事務,並非發表個人政治意見的地方,下令庭內不准發表政見或意識形態,違者可構成干犯藐視法庭。據悉,昨早有人身穿印有「公民抗命」T恤進入法庭旁聽。
趙家賢昨表示,2020年6月底助手曾向自己提及公民黨當時知悉內地制訂《國安法》,不欲咬文嚼字無法通過選舉主任審查,故刪除了幾位候選人整個政綱,而兼職職員Christy曾指「赤柱嗰個政綱有啲嘢想改⋯⋯成個政綱留白」,雖無言明誰人,惟自己想來赤柱應指彭卓棋。
有沒有人提不合法 趙無印象
馬維騉引述趙今年1月10日第二份無損權益口供中指「不論寫『積極運用』或是『會運用』都無損共同綱領嘅內容,唔同用字只係想留番討論空間畀參選人自行決定,同埋唔清楚寫成『必定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去否決財政預算案』就可以規避責任」。
趙解釋提名表格共識條款寫得猶如「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九二共識」,以讓不同人士「按佢哋需要去交代」。法官陳仲衡追問不論用字都無損共同綱領的內容,趙確認。馬維騉問戴不使用「必定運用」字眼是否慎重選擇,趙解釋「唔好寫到死喺白紙黑字嘅嘢,到候選人參選嗰陣冇枝節麻煩產生」。
趙家賢上周作供時同意自己只曾出席1次新界東協調會議,在供詞曾指印象中陳志全由助理代表出席會議,及後在庭上看到會議筆記後,才改稱陳志全親自出席。
馬維騉播放《D100》網台片段,顯示兩次協調會議期間,陳志全正於數碼港攝製廠中主持直播節目,有不在場證明。趙指「我只可以對你嘅提問作出嘅回應係No comment」,惟同意「解釋唔到點解」。
陳志全兩次協調會不在場
趙家賢昨主動交代4月14日新界東第一次協調會議時,自己乘的士到場,到場前買了數樽樽裝茶,到場後交予戴耀廷區諾軒等。趙續指到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如廁之際,輪到人民力量蘇浩自我介紹,提到陳志全因網台節目未能到場。趙後來看見黎會議筆記寫到陳志全在席,查問下黎指「陳志全一開始咪坐蘇浩隔壁囉」。趙家賢回想當日會上蘇浩「隔籬有個男性形態好似陳志全」,故認為黎敬輝當日認錯人,陳志全並不在場。
趙確認2020年到翌年被捕前,均沒有與陳志全談話,亦沒有經電話交流或私人發訊,並確認不見陳志全提交的提名表格有附上任何選舉政綱。趙另指有5、6人包括自己、黎及數名兼職員工,有權管理民動及趙2個個人Facebook帳戶,自己有時公事太忙,未能逐一檢視內容。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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