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暴動6人判囚及入教導所

2022-12-14 00:00

理大數年前反修例風波,附近一帶地方都見火光熊熊。
理大數年前反修例風波,附近一帶地方都見火光熊熊。

(星島日報報道)理工大學三年前爆發激烈衝突,有示威者從校園突圍而出,最終在科學館被捕。涉案五男一女經審訊後全部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其中四人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五十至五十三個月;兩名二十一歲以下被告則判入教導所。暫委法官黃士翔判刑指,本案為香港歷史上最大規模的暴動之一,涉及範圍大及經周詳計畫,校園內外都有嚴重破壞,判刑須有阻嚇性,以反映法庭堅決打擊漠視法紀的行為。
官指暴動經過周詳計畫    

黃官指,本案暴動非即場發生而是經過周詳計畫,示威者得到資源援助,先是留守繼而進行非法活動。從片段可見參與人數近三百人,他們佔據暢運道行車天橋、以雨傘等築路障與警方對峙;又使用自製大型投石器和彈弓,向警方銳武裝甲車投擲汽油彈。黃官認為本案暴力程度大而廣,對公眾造成滋擾和增加公共開支負擔。其中理大損毀嚴重,科研成果的損失非金錢可衡量,校方事後要調配額外資源和人手進行修復工作。

黃官續稱,全部被告案發時未滿二十一歲,他們受到別有用心的人影響,藉逗留在校園內壯大聲勢,鼓動他人繼續前往理大。其中二十二歲浸大學生李日朗逃走時更手持玻璃樽,有機會作進一步危險的行為,故其量刑起點較高。黃官考慮到四名年齡二十一歲以上的被告無定罪記錄、背景良好及因案等候多時減刑四個月,最終判二十三歲非緊急救護運送服務員陳俊邦、二十二歲餐廳經理郭添明及二十三歲建築工人袁太林同入獄五十個月;李囚五十三個月;分別十九歲和十八歲的陳頌欣和羅健洋則入教導所。

案件編號:DCCC 191/2021 (Consoli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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