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蛋」醫生港鐵非禮女子表證成立

2022-11-19 00:00

被告表示,被捕後遭受警員出言羞辱。
被告表示,被捕後遭受警員出言羞辱。

(星島日報報道)二十九歲男醫生於本年四月,涉嫌在港鐵車廂內三度將貼有震蛋的下體挨近少女的臀部,他否認猥褻侵犯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暫委裁判官王詠文就特別事項裁定表證成立。被告自辯稱,被捕後遭受警員出言羞辱,說中他患有勃起功能障礙的要害,「咁作為男人,不舉是男人之恥」,最後他在非自願情況下簽署會面紀錄並作出口頭招認,以求盡快離開。
稱被捕後遭警恥笑「不舉」

被告李永熙自辯供稱,案發當晚在太子站月台等車期間,便衣警員麥江峰突然大力捉住其右手腕,並說「你咁大膽嘅,大庭廣眾掂個女仔」,被告搖頭否認,麥大聲呼喝「仲話無?見住你做㗎喎」,同時從其褲袋內取走三部手機,導致被告無法即時通知家人及公司,然後麥為他的右手鎖上手銬,大力拉扯他直到警務室。被告又指,麥就由下至上揭起他的風褸,令其陰莖外露,並以嘲諷的語氣稱「嘩!你睇下,咁㗎喎」,其後有警員再恥笑被告不舉,甚至指喝「你依家係犯,好快啲合作,合作法官就會輕判」。

被告直言,當日遭受暴力對待,受盡屈辱,「咁作為男人,不舉是男人之恥」,被警員說中他身體狀況的要害,當時警員「半推半𠱁」地對他說「合作可以早啲走,唔合作即係無悔意」,故他認為簽署會面紀錄及作出口頭招認後,就能盡快離開,否則「留多一秒都接受唔到,人都癲。」

控方盤問時指,驗傷報告顯示被告的手部只有發紅及刮痕,質疑被告誇大其證供。被告重申是麥單方面使用暴力,已就事件對他作出投訴。控方續指,被告作為專業人士,應知道不能胡亂簽署文件,認為被告對麥的指控純屬抵賴。被告一概否認,強調當時只想盡快離開。

案件編號:WKCC 1235/2022。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