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私隱專員辭任辯方律師

2022-11-19 00:00

黃繼兒以身體問題退出本案。
黃繼兒以身體問題退出本案。

(星島日報報道)信諾環球保險被指於二○一九年底至翌年中私自將一名市民的個人資料用作直接促銷,被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票控一項「無同意下,將個人資料用於直接促銷」罪。控方早前以任職期間曾經接觸事主投訴為由,申請將辯方大律師、即前私隱專員黃繼兒剔出案件。觀塘法院裁判官屈麗雯昨表示,黃繼兒以身體問題退出本案,終止代表被告,故毋須處理控方申請。屈官將案件排期至明年三月六日開審,預期為期兩天。 
被告原本由大律師黃繼兒代表出戰,惟昨日已改由另一名大律師李澍桓代表。辯方交代黃繼兒已經終止代表被告,「黃可否擔任辯方法律代表」一事已淪為空談,故要求裁判官毋須再處理控方申請。控方則反指如今為時尚早,距離案件開審時日不短,認為法庭應為控方申請作出裁決,以保萬全。屈官終未就申請作出裁決,認為毋須處理。
憂影響法庭正直觀感

大律師黃繼兒早前陳詞指,私隱專員公署一向都是不偏不倚的法定組織,不是政府部門,直至二○二一年十月起底條例生效,公署才首次獲賦予刑事調查及檢控權力,但也只是起底相關案件。黃強調公署與律政司檢控科並非站在一起,整個機構的初心是要監管所有持份者,而最大的調查客戶則是政府。

黃繼兒又稱,本案涉及直接促銷,而公署在此類案件沒有刑事調查權,機構指責只是負責基本篩查(readout exercise),包括審視投訴是否瑣碎等,「事實上係一個mailbox」。正因公署沒有公權力,只能將本案轉介予警方及律政司,反問「如果公署有權調查,為何不完成所有調查?」黃不同意自己繼續代表被告,會削弱司法公正。

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當時質疑,黃繼兒曾是公署最高負責人,若容許他繼續代表被告,或會令法庭正直不阿的觀感受損。他反駁控方立場並非指公署與檢控科有何關係,或者公署有否調查權,重點是公署作為法定組織,可以就其結論決定投訴能否轉介給其他執法機構,「咁唔係公權力係咩?」而黃當時作為公署最高負責人,曾將投訴轉介給警方調查,但現在卻以辯方律師身分辯護,「受害者會否認為公義得到彰顯?」

被告信諾環球保險有限公司被票控「無同意下將個人資料用於直接促銷」罪,被控於二○一九年十二月四日至二○二○年四月十七日,使用個人資料直接銷售特別產品及服務,但已在同意之範圍外。

案件編號:KTS 2517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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