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部前紀檢組長劉彥平 庭上認受賄2.34億悔罪
2022-11-1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國家安全部原黨委委員、中央紀委駐國家安全部紀檢組原組長劉彥平,被控受賄二點三四億人民幣,昨天在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他滿頭白髮受審,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劉彥平貪腐長達二十年,從二○○一年至今年。長春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劉彥平利用擔任公安部警衞局副局長、政委、局長,公安部黨委委員、部長助理、副部長、國家安全部紀委書記、中央紀委駐國家安全部紀檢組組長、十九屆中央第五輪巡視第十四組組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案件處理、工作安排、車牌辦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二點三四億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劉彥平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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