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韓立法使用核武 斷絕「無核化」可能

2022-09-1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北韓國會最新通過法案,明文規定核武使用條件等相關政策,但平壤此舉被指意圖鞏固「擁核國」地位,拒絕就「無核化」進行談判,以逼使南韓及美國修正對北韓政策。

朝中社周五報道,北韓最高人民會議頒布關於核武力政策的法令,明文規定核武力量的使命、構成、指揮控制權等事項,旨在通過防止核武器國家之間的誤判和濫用核武器,最大限度地降低核戰爭的危險。北韓反對包括核戰爭在內的一切戰爭形式,核力量是捍衞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根本利益的有力手段,同時也是防止朝鮮半島以及東北亞發生戰爭,確保世界戰略穩定的有力手段。北韓領導人金正恩強調,核武不能拿來「討價還價」,隨着新法頒布,北韓作為核武國家的地位已不可逆轉。

南韓專家認為,在北韓通過新法後,可能很難再就北韓無核化促成談判。南韓統一研究院北韓研究室長洪敏(譯音)認為,北韓意圖藉這次立法明確斷絕無核化協商的可能性,動搖南韓及美國對北韓政策的根幹。南韓世宗研究所北韓研究中心主任鄭成長分析,北韓這次立法展現了平壤當局對核武及飛彈開發成果的信心,也確保在必要狀況下使用核武的正當理由。

北韓聲稱,這次制定法規是為「避免擁核國之間因誤判及濫用核武而引發核戰爭」,但在戰爭爆發時可用於擊退敵對勢力的攻擊,或在國家核武指揮管制體系受到敵對勢力攻擊威脅時,可預先採取攻勢,這代表南韓或美國若想對有權決定是否使用核武的金正恩不利,可能遭到北韓的核武攻擊。

北韓聲稱不會以核武威脅或攻擊非擁核國,看似承諾不會以核武攻擊未持有核武的南韓,但鄭成長指出,新法在使用核武的條件中寫道,若判斷可能遭受核武或大量殺傷性武器攻擊,為維護國家安全的「不得已狀況」,也可能動用核武,適用範圍較為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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