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朱」車撞途人判社服令停牌2年

2022-06-29 00:00

「玻璃朱」朱庭宣被判社服令。
「玻璃朱」朱庭宣被判社服令。

(星島日報報道)人稱「玻璃朱」的飲食博客兼電視節目主持朱庭萱今年初駕私家車至灣仔時違例轉入內街,撞傷一名正橫過馬路的男子,事後未能向警員提供呼氣樣本。被告早前承認不小心駕駛及體內酒精濃度相當可能超標下沒有提供呼氣樣本兩罪,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社會服務令二百小時,罰款二千元,另須停牌兩年。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告誡被告遠離座駕,並提醒停牌期間駕駛是嚴重罪行,若其觸犯有機會被判即時監禁。
官告誡遠離座駕

辯方大律師唐俊懿昨引述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當中提到被告會見社工時展示悔意、理解問題,事後亦積極參與戒酒課程,建議判處社服令,又指被告願意提供五千元罰款。嚴官接納報告內容為正面,遂就未能提供呼氣樣本罪和不小心駕駛罪分別判社服令及罰款,並勒令被告停牌兩年,她上次上庭應訊時已當庭交出執照。被告另需自費參與駕駛改進課程。散庭後記者問及被告對判刑的看法,被告雙手合十回應「多謝關心」便離開。

四十七歲朱庭萱被控於一月二十八日在香港灣仔道與天樂里交界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一輛私家車。她另被控於同日同地於檢查呼氣測試顯示其在呼氣中的酒精比例相當可能超過訂明限度,而被警員要求提供兩份呼氣樣本以供認可呼氣分析儀器加以分析時,無合理辯解而沒有提供該等樣本。庭上透露,被告過往有兩項不小心駕駛及一項酒後駕駛的案底。案件編號:東區刑事 八五二——二〇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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