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買後付」恐過度消費 金管局研訂指引保障

2022-06-02 00:00

受惠疫情網購盛行,「先買後付」應用程式愈出愈多。
受惠疫情網購盛行,「先買後付」應用程式愈出愈多。

(星島日報報道)「先買後付」電子消費模式(Buy Now, Pay Later, BNPL)是一種新興的分期付款消費模式,提供方便及快捷的免息分期服務,深受年輕人歡迎。香港也有虛擬銀行及企業推出類似平台,有立法會議員關注到,這趨勢容易助長年輕人過度消費。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表示,金管局下半年將訂立加強消費者保障指引,將就具體指引徵詢銀行業界意見。
開戶不須收入證明

目前香港「先買後付」平台有Atome、Hoolah及Pace,翻查這幾個平台的合作商戶,不少為連鎖店,當中有知名品牌,亦有大型網店,例如電子產品購物平台「CityLink」以及網購平台「士多Ztore」等,還有美容中心、健身中心以及網上旅遊預約平台等不同服務。

有別於一般信用卡開戶時要提交收入證明批核,「先付後買」平台多數手機App開戶,不用收入證明,以小額簽帳為主。消費者在與「先買後付」平台合作的商戶購物時,可以把帳單攤分數期還款,一般購物總金額會分為三期,平台通常可連結信用卡或扣帳卡作支付方式。若每期準時還款,一般沒有分期利息或手續費,而逾期還款則視乎性質。

部分「先買後付」的平台會在用戶有逾期付款情況後停止其帳戶,避免自身損失。而平台的主要收入是向商戶收取交易金額的指定百分比作為佣金。對商戶而言,免息分期可以吸引消費,有助增加銷售額。

有立法會議員昨關注,「先買後付」趨勢容易助長年輕人過度消費,令他們陷入債務危機。商界(第二)議員廖長江表示,「先買後付」的本質離不開借貸及先使未來錢,關注當局有否制定合適指引。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有數據顯示本港消費者使用「先買後付」平台的消費額僅佔整體百分二,指出該消費習慣在本港目前仍在起步階段。但他強調,現行有關保障消費者及促進謹慎借貸的措施,同樣適用於「先買後付」的服務,當局近日已與消委會商討,希望加強消費者對該服務的了解及保障。他又承認,這類平台的業務不一定被視為「放債」,所以未必受《放債人條例》規管。他指金管局下半年會訂立指引。

立法會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表示,對商家而言,最重要的是客人能夠準時「找到數」,只要平台能夠有助吸引到更多的生意一定會受到商家的歡迎。他指出,未來有必要對「先買後付」平台界定一些法則和標準,因為這類多數是日常網上小額消費,容易吸引未有穩定收入者如大學生使用,未必有足夠的還款能力,因此亦要考慮社會責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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