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發業績限期逼近 內房停牌壓力不輕

2022-04-30 00:00

港交所規定,未刊發經審核業績的香港上市公司,最遲需於5月15日提交。
港交所規定,未刊發經審核業績的香港上市公司,最遲需於5月15日提交。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上市公司或因未能於下月出刊發經審核業績,而迎來新一波停牌潮。外電報道指出,尚未提交經審計年度報告的香港上市公司最遲需於5月15日提交,否則就會停牌,而這個最後期限,可能給內房帶來壓力。彭博報道指,約有192家公司,已於3月底前提交了未經審核業績報告,以避免股份停牌。

據港交所(388)規定,如上市公司因疫情影響未能在3月31日的最後期限前刊發經審計的業績,容許其將刊發年報日期延至5月15日。交易所將逐個考慮上市公司延遲刊發年報的申請。新一輪停牌或進一步加劇恒生指數的波動。預料可能會導致恒指再創去年7月以來最大單月跌幅,報道指市場對中國疫情防控措施影響的擔憂降低投資氣氛,而內地的政策刺激迄今未能達到投資者預期。
或加劇恒指波動

資料顯示,在發布了未經審核業績報告的內房中,目前只有合景泰富(1813)提交了經過審計的版本。富力地產(2777)和龍光集團(3380)表示將在4月30日之前發布經過審計的報告,雅居樂(3383)則表示最遲會在5月15日發布。

港交所資料顯示,由於未能在最後期限前發布經審計業績,32家上市公司自4月1日起暫停交易,其中包括融創(1918)和世茂(813)等。在因延發年報而停牌的上市公司中,所涉及的延發原因包括審計過程及程序因疫情而中斷等,當中內房延發年報的原因還涉及經營環境變化,和資金狀況審核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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