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勒令學生會停用「理大」字眼
2022-04-1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繼香港大學、教育大學等院校不再承認學生會,理工大學學生會接獲校方通知,以該會未簽署承認由校董會授權使用理大名義的協議為由,勒令學生會及附屬組織即時停用「理大」字眼,並限期七月中遷離校園範圍。校方指曾多次聯繫學生會,要求對方一月底前簽署「合規確認書」,但迄今仍未收到,強調程序旨在保障理大的聲譽及權益;學生會指校方今年初態度轉趨強硬,認為日後即使簽署「確認書」,學生會地位獲重新承認機會渺茫,未來去向須與會員商討表決。
限七月中遷離校園
校方無收到「合規確認書」
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委員胡偉權表示,理大二○一三年起以《香港理工大學條例》第四條「未經授權而使用名稱」為由,要求學生會簽署「合規確認書」,內容包括要求不得作出任何有損校譽的行為,但學生會認為界定欠清晰,校方可隨時終止授權,故雙方多年未達共識。直到去年底,校方重提授權使用校名,並一度稱可以商討及修改細節,但今年初校方態度「出現未有預期的壓力般一百八十度轉變」,拒絕學生會提出的任何修訂方案,更劃下死。最終學生會召開會員大會,簽署「確認書」的議案遭否決,日前收到校方通知。
對於理大學生會日後是否解散,抑或改名繼續活動,胡偉權指仍需透過會員大會,與會員商討表決,他期望與校方商討,若屬會願意簽署「確認書」能否繼續運作等問題,「至於下屆或未來的學生會,相信即使想簽署,校方同意並重新承認學生會地位的機會亦很渺茫。」其他大學的學生會近期屢遭校方封殺,中文大學學生會去年宣布解散,香港大學、教育大學不再承認學生會地位,城市大學二月禁止學生會使用城大名義並收回會址,嶺南大學則終止與學生會簽訂的《場地使用協議》,限期下月撤離分配的辦公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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