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臨約主任認非禮囚十天

2022-04-14 00:00

港大臨約主任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囚。
港大臨約主任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囚。

(星島日報報道)三十二歲患有觸摸癖並有非禮前科的港大臨時合約制的學院主任馬文灝,於今年一月初在港鐵車站內用下體觸碰陌生女子臀部約兩分鐘,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猥褻侵犯罪。黃雅茵署理主任裁判官指,被告在九年前已犯同類罪行,明知自己在人多擠逼的地鐵內有機會犯案,仍不避免於繁忙時間乘搭地鐵,故不接納精神科醫生指被告重犯機會低的說法,乃判被告入獄十天。
 金鐘站內下體碰女子臀部

香港大學發言人回應指,「案中被告是大學一名以臨時合約聘用的員工,負責支援研究工作。大學對觸犯刑事罪行的員工有既定程序處理, 最嚴重後果是作出解僱。」

馬文灝被控於今年一月三日在金鐘地鐵站猥褻侵犯陌生女子。案發當晚六時許被告在港鐵車站內用下體觸碰陌生女子的臀部約兩分鐘,女子嘗試離開但因人群擁擠而失敗。馬在警誡下向警員承認自己因衝動而犯案。根據資料顯示,被告早於二○一三年任職中學教師時,在港鐵車廂內用下體摩擦女乘客的手和大腿,被判九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指壓力大一念之差犯案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香港大學任職學院主任,婚前已向妻子坦白自己曾犯非禮罪,而妻子選擇接受他。被告去年到香港大學工作,但因工作要求高、與妻子的生育計畫不成功而倍感壓力。被告因各方壓力推至臨界點時,克制能力下降,難在特定的地方和時間上控制自己,才會因一念之差而犯案,其妻子、朋友、社工、牧師、同事亦願意幫助他。案件編號:九城刑事六○三─—二○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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