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受騙八成苦主無報警

2022-04-14 00:00

左起:網罪科網絡安全組總督察葉卓譽、警司范俊業和消委會投訴及諮詢部首席主任何應富,提醒市民慎防網購陷阱。
左起:網罪科網絡安全組總督察葉卓譽、警司范俊業和消委會投訴及諮詢部首席主任何應富,提醒市民慎防網購陷阱。

(星島日報報道)疫情下網上購物盛行,騙徒緊貼潮流布下不同網購陷阱,第五波疫情大爆發之際紛紛以出售抗疫物資為名詐財,疫情緩和後又改以售賣零食、飲品和電器為藉口行騙,但警方早前進行街頭問卷調查發現,高達八成網購騙案受害人沒有報警,或令騙徒逍遙法外。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官呼籲,受害人應盡快報案,讓人員追緝騙徒歸案。
網購騙案仍嚴重,市民須慎防受騙。警方數字顯示,一九年錄得二千一百九十四宗網上購物騙案,造成二千七百三十萬元損失,及至前年爆發疫情,不少市民從網上購買口罩等防疫物資,網購騙案急增至六千六百七十八宗,升幅達兩倍,損失大升近三點五倍,涉及一億二千二百三十萬元,經警方大力打擊和加強宣傳防騙訊息,加上防疫物資逐漸充足,去年網購騙案宗數略跌約百分之八,錄得六千一百二十宗,損失金額下降至七千一百五十萬元,比前年同期減少四成二。
71%騙徒用fb平台

去年第四季網購騙案中,騙徒使用的平台最多涉及facebook,高達七成一,其次是Carousell,錄得一成六,Instagram有百分之四;涉及貨品種類方面,食物及飲品名列榜首,有三成三,手機及數碼產品佔一成七;至於涉案支付方式,首三位是轉數快、儲值支付工具和本地銀行轉帳,當中轉數快佔六成四。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網絡安全組警司范俊業指出,騙徒通常假扮賣家,在社交平台、討論區或二手買賣網站上載帖文或開設專頁,聲稱出售商品,價錢一般比市價低,不時以限購及減價等字眼吸引買家,收款後失去聯絡或封鎖買方帳戶,也經常更改專頁或帳戶名稱,以重施故技。

第五波疫情大爆發期間,范說騙徒紛紛以售賣抗疫物資為名行騙,其中今年二月中,二十一歲女子在社交平台見到出售快速測試劑的帖文,以「轉數快」支付六千一百元貨款,賣方隨即失去聯絡;人員亦發現有人在社交平台開設專頁,盜用衞生署標誌和借用藥品生產商名義,以售賣中成藥「連花清瘟膠囊」為藉口詐財,及至抗疫物品供應充足,騙徒開始以售賣零食、飲品和電器行騙,也有騙徒以出售阿拉斯加長腳蟹等美食為藉口騙財。
警籲提防消費券騙局

近日政府派發消費券,有不法之徒利誘市民違法將消費券「套現」,范說警方會繼續跟進情況,又指暫未發現有涉及消費券的網購騙案,但提醒市民小心提防有關騙局。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網絡安全組總督察葉卓譽表示,人員今年一月以問卷形式在街頭訪問六百五十九名有網購經驗的受訪者,其中八十三人曾遇騙,當中五人損失五千元或以上金額,但只有十六人報案,其餘約八成受害人認為損失較少或怕麻煩而沒有報警。他呼籲,受害人應保留與騙徒對話和付款紀錄,盡快報案,警方會致力將騙徒繩之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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