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拒「落水」支付疫假薪金

2022-03-22 00:00

林鄭指,僱主應為確診隔離的僱員負責,政府不必每事「落水」。
林鄭指,僱主應為確診隔離的僱員負責,政府不必每事「落水」。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日前向立法會提出《僱傭(修訂)條例》草案,訂明容許接受強檢的僱員以檢疫令或隔離令申領病假。特首林鄭月娥昨日表示,在檢疫或隔離期間僱員可獲得病假福利,是對僱主的合理要求,看不到為何要政府要「落水」幫忙支付一半病假薪金。
檢疫隔離期間應視為病假

林鄭月娥昨日在抗疫記者會上被問到,商界有聲音希望政府「落水」幫忙支付僱員以「檢疫令」和「隔離令」申請病假的一半薪金,政府會否答應。她表示,在大規模的疫情期間,出現了很多僱主與僱員關係的問題,為了令社會減少爭拗,勞工及福利局經行政會議同意,提出《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包括如有僱員因成為密切接觸者而須檢疫,或僱員本身是確診者而須隔離,在檢疫或隔離期間應該被視為病假,僱員可按其勞工合約或勞工條例獲得病假福利,「其實一向都應該這樣實行,只是為了減少爭拗而說得更清楚」。

林鄭月娥續指,「這是我們對僱主的合理要求,我看不到為何要政府『落水』,我亦代財政司司長說,沒有理由每一項事情也要政府『落水』」。她補充,港府有大量支援的措施,包括「中小企融資擔保計畫」下的「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和約三百億元的「保就業」計畫,但僱主對其僱員由於確診或法定規定不能上班,負起僱主責任十分應該。

本報專欄《大棋盤》昨日引述自由黨副主席邵家輝指,政府現時承認確診的嚴謹度寬鬆,可能會有小部分人濫用,促政府用抗疫基金來承擔僱員以「檢疫令」和「隔離令」申請病假的薪金,或用現在臨時失業支援的一萬元來支付,避免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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