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國勳遇WhatsApp騙案 警閃電偵破拘控一男 

2022-03-20 00:00

劉國勳在fb專頁帖文大讚警方破案神速。
劉國勳在fb專頁帖文大讚警方破案神速。

(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早前收到自稱內地官員的騙徒發出短訊,要求劉轉帳五十萬元以換取「常委」一職,劉疑是電話詐騙報案,警方調查不足十日破案,上周四拘控一名涉案男子兩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俗稱洗黑錢),涉款七十八萬元。案件昨在東區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六月十日再訊,被告獲准保釋。劉國勳昨回應本報查詢時,形容騙徒行為大膽,他早已洞悉及故意「做戲套料」,又大讚警方破案神速。
被告男子吳進淋三十三歲, 報稱任職運輸工。吳被控於二○二二年二月四日,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而處理兩筆財產,即其名下南洋商業銀行戶口合共六十八萬元,及理慧銀行有限公司戶口合共十萬元款項,其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上述財產。

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六月十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相關銀行戶口文件,並追查是否有更多人涉案。被告獲准以五千元擔保外出,其間不得離港,須每日到警署報到。
涉洗錢男保釋候查

警方重申,「洗黑錢」乃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四五五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任何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為犯罪得益而處理該財產,即干犯「洗黑錢」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入獄十四年。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早前收到一名自稱「中聯辦王秘書長的傳話人」的WhatsApp,聲稱可安排劉與中聯辦或國家級官員見面,要求劉先轉帳五十萬元作為「服務費」,幸劉未有上當,並於本月九日報警,並提交所有WhatsApp對話及通話記錄佐證。

劉國勳昨在其facebook專頁帖文,大讚「事隔不足十日警方拘捕涉案男子」,並感謝警方收到報案後即時就事件跟進及調查,亦很高興能提供有用資訊協助警方。劉接受本報記者查詢時,以「大膽」來形容對方行騙手法,又補充幸自己對法律有所認識,故早已拆穿對方身分,並故意在對話中繼續「做戲套料」,以便收集更多有用綫索,交予警方協助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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