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城規繁文縟節 給「熟地」供應提速

2022-03-17 00:00

港府為加快土地發展流程,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修訂《城市規劃條例》等五條例,精簡發展相關的法定程序,縮短「生地」變「熟地」的所需時間,加快建屋供應量。當局在為土地發展程序上拆牆鬆綁之餘,亦要確保在減省程序同時與持份者保持充分溝通,更要理順跨部門的協調工作,才能在增加土地供應上事半功倍。 
壓縮低效諮詢 催熟土地時間

當局在修例中提出多項建議,包括考慮縮短城規會制訂法定圖則所需時間,由十七個月壓縮至九個月,在城規會制訂圖則過程中,只邀請公眾作一輪申述;要求訂立處理反對收地意見時限和時間;限制非土地擁有人主動提出改劃申請;授權政府可在未撥款下開始收地,以及未完成規劃可啟動填海工程等。

政府提出修例,皆因土地發展規劃緩慢,一幅生地要變成熟地,由前期研究可行性,到詳細設計、改劃、收地、清拆、土地平整到落成,動輒需時逾十年。二○○○年前發展的新市鎮,如將軍澳、天水圍和東涌,由規劃到入伙平均只需七年半,但二○○○年後發展的新市鎮,如洪水橋卻平均需時十七年,原因是須經繁瑣的改劃和環評程序,以及低效的公眾諮詢。 

由於土地使用涉及利益、環保和政治爭議,不同團體為了保護其利益,往往濫用法例的反對程序機制。例如城規會在審議一些重要而具爭議性項目時會舉行多輪公眾諮詢,不同利益團體提出意見,即使大部分意見是重複,但根據條例規定,城規會須全部一一聆聽, 結果拖慢審議時間。 

當局現時對症下藥,將多輪公眾諮詢壓縮成一輪,規定獲處理的同一項反對意見,將被視為已獲處理,不容重複申述,甚至建議城規會可按實際需要邀請個別申述人出席會議回應問題,務求更有效率處理意見,解決以往低效諮詢。 

至於未撥款可收地,邊規劃邊填海的建議,有望可加快收地和造地的時間,凸顯政府改變傳統思維,正以靈活變通手法增加土地供應來建屋,紓解市民住屋問題。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指,精簡發展程序,有望將生地變熟地時間縮短兩年至兩年半。 
訂明確績效指標 協調跨部門審批

當局現時銳意理順不合時宜的做法,合理壓縮造地的繁瑣程序,是值得嘉許,但同時也須確保公眾、環保團體的意見能獲充分表達,並保持高透明度,以免予人錯覺當局在未來造地只求效率,而忽視公眾意見。對於一些具爭議的收地項目,當局須加以解說,強調會嚴格限制土地只可作公共同途,如興建公營房屋、公眾設施,以釋除公眾疑慮。

此外,港府亦須簡化部門間審批土地改劃的流程,因規劃署、屋宇署和地政總署的審批準則不一,應考慮設立跨部門機構統籌審批工作,減省程序。當局亦可借鑑私營機構的管理手法,為各部門訂立明確關鍵績效指標(KPI),如規劃署每年改劃土地數目、地政總署每年接納換地申請數量,作為績效指標,以及相應的獎罰機制,從而提升造地供應。

本港土地開發程序冗長備受詬病,港府現在大刀闊斧簡化造地程序,不但要在規劃程序上建立一套新有效機制,亦要與持份者保持充分溝通,才能加快土地供應,解決困擾多年的深層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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