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緩追租」料獲立會通過

2022-03-17 00:00

政府提出暫緩業主追商戶租金半年,以紓緩「疫境」。
政府提出暫緩業主追商戶租金半年,以紓緩「疫境」。

(星島日報報道)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早前在《財政預算案》提出暫緩業主對特定行業商戶追租半年,政府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就《商業租戶短期保護措施(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條例草案》提出五項改善措施,包括列明保護期只為期三個月;受措施影響的物業,業主租戶可順延繳交差餉;如業主和租戶達成減租協議,便不受措施規管等。而草案將於本周五刊憲,並於下周三於立法會首讀和開始二讀辯論。立法會各主要政黨均支持條例草案,料能在立法會順利通過。
主要政黨均支持草案

政府提出的修訂包括列明「保護期」只為期三個月,由草案成為法例的生效日期起計,並刪去《財政預算案》所建議可將其延長三個月的選項;其次考慮到部分業主借款人因暫緩追討欠租而可能面對的短期財政困難,政府建議訂立相應的暫緩期,禁止貸款人因業主借款人未能償還相關的有抵押貸款而採取行動,金管局會負責監督這項暫緩措施的執行情況。

草案列明,如在保護期內,業主與租戶簽訂協議,可獲摒除於暫緩措施的適用範圍之外;同樣,如在該段期間內,貸款人與業主借款人簽訂類似協議,也可獲摒除於暫緩措施的適用範圍之外;如受影響物業的業主或租戶提出要求,其所須繳付的差餉及地租可以延期繳付,且毋須支付附加費或利息。

草案又列明提供短期保護的指明處所,包括表列處所、餐飲業務處所、補習學校、用作經營郵輪業務、流行音樂會業務以及藝術文化界的表演藝術團體用作營運其業務的處所等。

民建聯副主席周浩鼎表示,民建聯原則上支持條例,認為如業主和租戶達成減租協議,便不受措施規管,有助提供減租誘因。經民聯主席盧偉國表示,五項改善措施有吸納經民聯的建議,暫無計畫提進一步修訂。工聯會鄧家彪亦表示,工聯會「當然支持」條例草案。

新民黨李梓敬表示,該黨「勉強接受」方案,認為保護期減至三個月是好事,但關於減租協議的部分仍有含糊的地方。自由黨副主席邵家輝表示,自己和黨主席張宇人都曾公開支持草案,惟目前仍未召開黨團會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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