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過渡房屋短視不切實際

2022-02-16 00:00

眾所周知,對一般香港人而言,上車置業的路途總是十分遙遠,甚至更因樓價過高難上車而蜚聲國際。根據房署公布,公屋的平均輪候時間已高達五點九年,足足創下二十二年新高,可見市民正處於水深火熱當中。雖然近年政府在短期閒置土地上,引入砌積木式的「單元預製」建築技術,興建過渡性房屋,亦即「組合屋」/「積木屋」,以紓緩基層人士的住屋需求,但此舉是明智還是本末倒置?
放寬地積比率可值一試

現時本港共有三個「組合屋」的過渡房屋項目,均由政府資助發展,分別為位於南昌二百二十的項目,可提供八十九個單位數目;深水埗欽州街西與通州街交界項目則可提供二百零五個單位;葵涌業成街五至七號則有一百個單位,合共有三百九十四個單位應市。政府更預料在二○二三年底,將有一點五萬個過渡性房屋單位供應。原本過渡性房屋的目標,是為正長期輪候公屋或居住環境惡劣的基層市民,提供一個可負擔的容身之所,以改善生活質素。但筆者實在難以理解,既然有閒置土地,政府何不直接興建永久房屋?因為過渡性房屋的住戶一般只可以居住大約三至五年的時間,時限過後便要再另覓居所,幸運的可能是分配得一間公屋,但亦有可能是劏房、蝸居,甚至要露宿街頭,這種掩耳盜鈴的方法可取嗎?筆者認為這方法既費時又失事,絕對稱不上是一項德政,只是聊勝於無的一項小恩小惠。

為了解決這個嚴重的社會問題,過往一直有不同學者提倡要放寬地積比率,筆者對此亦十分贊同。地積比率其實泛指樓宇准許發展的總建築面積與地盤面積的比例,當比率愈高,可興建的樓宇面積便愈多,現時港島區的地積比率限制為八至十倍,而九龍半島為七點五至九倍。簡單而言,以地積比十倍為例,一萬方呎的土地最多可興建的總樓面面積為十萬方呎。大家可想像,若容許地積比率增加多三倍,即有十三萬方呎,以每個單位最少有三百方呎計算,即可以提供四百三十三個單位,較原本的三百三十三個,變相多了三分一的住屋供應數目,意味有一百戶家庭有樓住,同時亦可享受寬敞的居住環境。這樣一來,人均面積可以提高之餘,亦對原本的交通網絡、供水、渠務承載力、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設施以及公共空間的提供等不會造成太大壓力。

如沒有土地,如何拆卸舊樓遷移人口?放眼等待新界東北發展、明日大嶼等計畫主要大量造地,筆者認為較直接和快速的方法便是放寬地積比率,特別是針對舊樓重建,因為未來三至五年間,將會有超過八千六百幢的舊樓樓齡超過五十年,當中保養開支極度高昂,而且有些更因為過於老舊而難以修復,導致意外頻生。雖然政府有撥出超過一百九十億元,資助舊樓業主進行保養和維修,但與其花費大量公帑開支左修右補,倒不如拆卸重建更好。
呂迪祈
工程界社促會青年部副主席、
大舜基金智囊團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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