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告兩子促交還業權 幼子反斥搵幾多賭幾多

2022-01-26 00:00

原告吳國樑斥幼子「講大話唔使本」。
原告吳國樑斥幼子「講大話唔使本」。

(星島日報報道)七旬老翁三年多前入稟高院控告兩名兒子擅自把將軍澳維景灣畔物業出售套現逾千萬元,要求法庭頒令兩兒交還業權。案件昨續審,幼子吳宇光作供稱,涉案單位由兩兄弟揀選及供款,更一度哭訴母親「一生以來最信任係我」,才將他列作遺產託管人,幼子反指父親「搵幾多,賭幾多」。父親聞言直斥對方「講大話唔使本㗎」,更曾經舉報他騙取長者津貼和禁錮他,幼子即反駁指,當年父親入稟時將兩兄弟電話號碼交予傳媒,令他們經常收到陌生來電滋擾,法官將案延至本月二十七日結案陳詞。  
原告吳國樑指,〇九年購入維景灣畔單位時,已多次口頭及發信息提醒兩子業權不屬於他們,並警告不可擅自轉售,否則後果自負。根據入稟狀,原告稱九六年經歷金融風暴後令其賣車生意銳減,故售出當時持有的又一居單位。法官歐陽桂如質疑九六年本港樓價仍在飆升,直至九七年尾才進入金融風暴。原告則解釋他的生意首當其衝,風暴尚未發生已受影響。

次被告幼子吳宇光表示,他自科大畢業後加入證券行工作六年,月薪一直維持在一萬二千元。兩兄弟〇九年六月與母親一起睇樓,看中維景灣畔單位後落訂及簽署臨時合約,當時原告並不在場。三人購入物業後,兩兄弟每個月均會供樓。
子曾舉報父騙長者津貼

幼子形容母親生前知慳識儉,明白兩兄弟面對龐大開支,拒絕收取家用,「唔想我哋兩兄弟咁辛苦,但出咗糧好想畀佢」。儘管如此,他仍堅持每年母親生日或收到花紅時都會「突擊畀零用錢」。

幼子在原告父親盤問下承認曾向社署舉報父親在申請長者津貼期間揸的士,並披露父親在WhatsApp稱「我揸的士關你哋屁事,以為可以篤我同你死鬼老母,養大你兩個乞衣仔,你兩個抵X死」,原告指,兩兄弟曾終止家族持有的將軍澳海天晉單位智能卡服務,令他被禁錮在家五十三日。幼子反指原告一八年就本案入稟高院時,把兩兄弟的電話號碼公開予傳媒,導致二人經常收到陌生來電,加上發現父親曾更換該單位門鎖,違反一家人的協定,逼不得已才出此策。
父指「講大話唔使本」

原告表示出身草根,根本沒有多餘金錢賭博,質疑兩兄弟說謊。幼子極力否認,再指母親生前擔心被人奪去資產,所以將遺產交託他保管,「信得過我唔會亂咁使、亂咁賭」。相反,父親「搵幾多賭幾多」,導致三母子從小到大均需由外婆接濟過活。原告聞言即直斥「講大話唔使本㗎喎你」,更指曾經幫母子三人申請綜援。幼子反駁指,綜援金額根本不夠用,母親才會問外婆拿錢,其後因生活費不夠碌爆卡導致破產,重申母親並無賭錢或投資習慣。案件編號:高院民事訴訟一六一五——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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