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耀昌被終止代表支聯會
2022-01-11 00:00(星島日報報道)已被剔除公司註冊的支聯會、其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涉違《香港國安法》,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昨於西九龍法院再訊。支聯會清盤人蔡耀昌申請繼續以利害關係方代表支聯會,惟《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認為破產管理署署長屬現階段唯一合適代表,決定終止蔡有利害關係人士的身分。蔡與其餘三名被告表明反對由破產管理署署長「夾硬」代表支聯會,直言此做法違反公義,甚至猶如「政府告政府」,導致案件淪為一個「自編自導自演」的笑話。羅官最後押後案件至下月十日再訊,料屆時將予各方釐清支聯會的法律地位,另預留下月十四日作提訊日以處理交付至高等法院的程序。
支聯會昨沒有公司代表出庭,正就他案服刑的蔡則以有利害關係人士身分被帶上法庭。但羅官指,蔡有別於獲公司授權的法定代表,無權在刑事案件中答辯、盤問等。而根據條例,現階段視乎只有破產管理署署長適合作法定代表。代表破產管理署的資深大律師李紹強則指,十天前才收到署方指示,需時研究控方文件及相關法律原則,強調署方尚未決定是否會代表支聯會,希望押後案件下月十日再釐清支聯會法律地位及身分代表性等問題,獲羅官批准。
署方尚未決定是否代表
蔡耀昌回應指,既然破產管理署尚未確認是否會代表支聯會,法庭大可讓他繼續擔任有利害關係人士至下月十日。惟羅官反駁,縱使破產管理署署長不代表支聯會,也不會變成由蔡代表,重申不能因為蔡對支聯會運作認識便讓他代表,並解除其有利害關係人士的身分。
三人獲批出席當日聆訊
至於今日正式解僱律師代表的李卓人及何俊仁,和沒有律師代表的鄒幸彤則排期於二月十四日作提訊日,惟三人先後陳詞表明反對由破產管理署代表支聯會,並要求法庭讓他們參與下月十日的聆訊。
李認為讓破產管理署作法定「夾硬」代表支聯會,或會影響同案三名被告造成不利,明顯違反公義;鄒則關注控方繼續起訴支聯會,並任由破產管理署代表,變相等於「政府告政府」;何表示明白假如對破產管理署決定有爭議,可向高院原訟庭提出,但若三人獲准提早作出陳詞便可節省時間。羅官考慮後,批准三人出席當天聆訊,以讓他們理解當日情況,但強調假如三人有其他申請需要事後另定程序處理。
案件編號:西九刑事三六三二——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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