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驅車衝斑馬綫 險撞BB車及途人

2022-01-07 00:00

四驅車衝斑馬綫,險撞推BB車女子。
四驅車衝斑馬綫,險撞推BB車女子。

(星島日報報道)七十年代一首交通安全歌:「慢慢走,勿亂跑,馬路如虎口,交通規則要遵守,安全第一,命長久!」時至今日仍然適用;一名四驅車司機疑罔顧交通安全,三日前在大埔一條斑馬綫上,沒有停下讓推着嬰兒車女子先行,有關車cam錄影片段在網上流傳,警方高度重視案件主動深入調查,翌日以涉危險駕駛拘捕涉案四驅車司機。
驅車衝斑馬綫,險撞推BB車女子,司機涉危駕被捕。警方稱,本周二,一輛銀色四驅車於大埔汀角路近海寶花園行駛時,未有讓正於斑馬綫橫過馬路的行人先行;從網上一條約九秒車cam影片可見,拍片車輛已慢慢停下讓路,當時有一名推着嬰兒車的女子途經,已經踏出斑馬綫,另有兩男女亦在來回綫上準備步出。

影片攝下涉事四驅車駛至上址時,司機無先讓途人過路意識,反而直駛過斑馬綫,與女事主及BB車擦身而過,直至四驅車駛離後,停下的途人才相繼過路;警方指高度重視案件經主動深入調查後,翌日(周三)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名,拘捕該名四十七歲四驅車司機。
最高可判囚三年

上月二十八日,網上亦流傳一段短片,顯示一輛紅頂小巴於上月二十四日駛近黃大仙大成街,司機未讓正於斑馬綫橫過馬路的行人先行;警方高度重視案件經調查,四日後拘捕四十七歲姓周小巴司機,涉嫌危險駕駛獲准保釋候查,本月下旬向警方報到。另外,去年十一月中,警方根據網上流傳三段影片,事發為該月十日至十三日,有司機分別於屯門及大埔途經斑馬綫時,未有讓正橫過馬路的行人先行,兩日後拘兩男一女司機(二十八至七十四),同涉嫌危險駕駛,顯示司機不守法意識日趨嚴重,危及途人安全。

警方重申,任何人在道路上危險駕駛汽車,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三年及罰款二萬五千元;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六個月,再次被定罪,則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兩年,另外須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及記違例駕駛十分。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