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場機制現已生效

2022-01-03 00:00

■港交所公布的多項市場機制已於1月1日生效。
■港交所公布的多項市場機制已於1月1日生效。

(星島日報報道)新年又至,港交所(388)公布的多項市場機制已於1月1日生效。值得市場關注的調整包括有:可接受全新的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上市申請;上調主板上市的盈利門檻生效;有關董事會獨立性及多元化的修訂《企業管治守則》及《上市規則》生效。

經歷2021年的研究及諮詢,交易所終於將SPAC引入本港市場,市場普遍滿意其對諮詢建議作出的微調,包括下調機構專業投資者的人數、投票權及股份贖回權解綁、增加權證攤薄上限等。惟未來市場仍將繼續關注SPAC較傳統上市的區別、合併前僅限專業投資者參與對交投造成的影響等。

與此同時,2021年有關上調主板上市最低盈利要求的諮詢亦在市場激起較大漣漪,業界紛紛發聲憂慮此舉將影響生計。考慮到業界大力反對及疫情影響企業盈利表現,最終港交所作出讓步,將主板上市盈利規定調高60%,有別於原本要求的提高1.5倍或2倍。市場基本滿意該調整,但仍會關注上調門檻對新股市場造成的衝擊。

此外,經修訂的《企業管治守則》及《上市規則》現已生效,當中規定若董事會內所有獨董均為連任多年的獨董(即在任已超9年),應委任新的獨董。不過,擬申請上市公司的董事會不可「全男班」或「全女班」則將從7月1日起才生效,而現有上市公司只需在2024年底前「達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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