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山素姬兩罪判囚四年 軍方允減刑一半
2021-12-0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緬甸軍政府發言人表示,遭罷黜的文人領袖昂山素姬因煽動群眾對抗軍政府,以及違反新冠病毒防疫規定,遭法院判刑四年。國營緬甸廣播電視台(MRTV)其後報道,昂山獲得軍政府領袖部分赦免,判處的刑期因此由四年減為兩年。這是昂山二月被逼下台以來首次判決,聯合國、國際特赦組織和英國齊聲譴責。昂山尚有連串控罪等待判決。
緬甸軍方今年二月一日發動政變,扣押昂山素姬、溫敏和執政黨全國民主聯盟(民盟)部分高級官員。七十六歲的昂山素姬被扣押至今,已先後面臨十多項罪名指控,包括煽動他人危害國家安全、違反自然災害管理法、違反進出口法、違反國家機密法、違反通訊法,以及執政期間收取現金與黃金等。最近還被加控涉及購買和租用直升機的罪名,加起來最多可判監超過一百年。昂山的支持者表示,這些罪名毫無根據,目的是要結束她的政治生涯,並在軍方鞏固大權的同時,讓她官司纏身。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巴切萊特表示遺憾,要求緬甸當局立即釋放她。巴切萊特的辦公室發布聲明,批評這場由軍方所掌控法院秘密進行的審判是個「騙局」,並指今次判決「關閉了通往對話的另一扇門,徒將加深對政變的厭惡」。
英國外交大臣卓慧思發表聲明譴責:「昂山素姬遭判刑是緬甸軍政府扼殺反對派,以及打壓民主自由的又一駭人手段。」負責頒發諾貝爾和平獎的挪威諾貝爾委員會主席賴斯-安德森說,曾獲獎的翁山蘇姬遭到判刑,是緬甸軍政府壓迫反對派的手法之一。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昂山判刑表示,作為緬甸的友好鄰邦,我們真誠希望緬甸各黨各派從國家和民族長遠利益出發,在憲法和法律框架下彌合分歧,持續推進得來不易並適合緬甸國情的民主轉型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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