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聘公務員學院院長 須了解國情
2021-12-0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公務員學院本月成立,政府公開及內部招聘公務員學院院長,申請人需最少十五年相關的行政、管理、專業經驗等,並且全面和準確掌握《憲法》、《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充分理解國家的歷史及發展等。學院院長屬於首長級薪級第六點的職位,月薪由二十六萬五千多元至二十七萬三千元,政府希望在明年上半年委任合適人選擔任院長,以便盡早落實學院各項措施和計畫,加強、擴闊和深化公務員培訓,並為學院進一步規劃和發展訂下方向。在人選到任之前,院長一職會由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暫時兼任。
招聘公務員學院院長的廣告列明,申請人除了需具備大學或以上的學歷、最少十五年相關的行政/管理/專業經驗等,還要具備敏銳觸覺,洞悉公務員的挑戰、發展需要和機遇,及關乎政府工作的本地、國家和國際事務,並需全面和準確掌握《憲法》、《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充分理解國家的歷史、國家近數十年的發展,以及國家頒布的發展方向等。
除了公開招聘,政府亦發出內部職位空缺通告,邀請屬任首長級薪級表第三點或以上、或屬同等職級,並符合入職條件的在職公務員,申請該職位。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為期三年,政府可酌情決定續聘。由此職位屬單一職級職系,受聘人不會在政府內調任、晉升或調職。截止申請日期為本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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