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雞翼鴨胸 警簽保守行為

2021-11-2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五旬休班警涉嫌今年八月在超級市場內偷取價值五十元的雞翼和鴨胸,因而被控一項盜竊罪,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表示:「我係唔記得,唔係有心唔畀錢」。案件昨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獲准以一千五百元簽保守行為十八個月了事,但被告期間不得干犯同類罪行,及另須支付五百元堂費。

控辯雙方承認的事實指,被告案發當日在百佳超級市場購物,先擺放洗頭水、生菜等物品入手推車內,之後將涉案兩盒食物放在背囊旁,上有一個折疊購物袋用作遮蓋。他之後走到自助收銀機付費。超市職員見被告神色可疑,遂尾隨他並將他截停,揭發該兩盒食物尚未付款。其後再在警署錄影會面時否認偷竊,稱自己誤以為已付款。閉路電視片段則拍得被告曾四處張望。

五十四歲被告陳兆輝(見圖)報稱公務員,他被控在本年八月十八日,在香港仔南寧街香港仔中心地下「百佳超級市場」,偷竊一盒雞翼及一盒鴨胸,上述物品屬於屈臣氏集團的財產。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二一九七—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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