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雞翼鴨胸 警簽保守行為
2021-11-20 00:00
控辯雙方承認的事實指,被告案發當日在百佳超級市場購物,先擺放洗頭水、生菜等物品入手推車內,之後將涉案兩盒食物放在背囊旁,上有一個折疊購物袋用作遮蓋。他之後走到自助收銀機付費。超市職員見被告神色可疑,遂尾隨他並將他截停,揭發該兩盒食物尚未付款。其後再在警署錄影會面時否認偷竊,稱自己誤以為已付款。閉路電視片段則拍得被告曾四處張望。
五十四歲被告陳兆輝(見圖)報稱公務員,他被控在本年八月十八日,在香港仔南寧街香港仔中心地下「百佳超級市場」,偷竊一盒雞翼及一盒鴨胸,上述物品屬於屈臣氏集團的財產。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二一九七—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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