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兩股東涉管有武器 獲准自簽守行為
2021-10-21 00:00
兩名被告同為「桔梗」所屬的公司的大股東,其中王鴻軒兼任董事。二人同意的案情指,警方牌照科人員當日晚上九時許進入店鋪檢視其牌照狀況,並在天台鎖上的消防泵房裏找出黑色金屬伸縮棍、裝有鋸齒及尖刺的黑色盾牌及一包索帶,沈灝在警誡下表示:「所有嘢都唔係我嘅,我唔知邊個嘅,我無嘢講。」警方另在泵房裏找出防毒面罩、反光衣、記者證、含政治標語的海報等物品,王則在警誡下稱:「所有嘢都係記者留喺度嘅。」
三十歲王鴻軒和二十五歲沈灝同被控於去年十二月四日在旺角砵蘭街一百六十號「桔梗」三樓天台消防泵房內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伸縮棍及一個盾牌。二人另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包索帶。案件編號:西九刑事二〇四八——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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