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嬰70傷痕頭重創亡 同居男女認虐待候懲
2021-10-16 00:00
三十四歲女被告柯靜雯及三十一歲男被告蕭國偉被控於二○一九年一月至六月二十日期間,在洪水橋田廈路新生村十四號某單位,故意虐待或忽略二十二個月大的女嬰Heiley。
二人的承認案情指,Heiley的二十五歲母親育有四名子女,二○一七年出生的Heiley為其幼女,她自二○一八年四月起把Heiley交由兩名被告託管。柯一直要求她支付現金三千元作為託兒費, 但她一直沒有支付,亦漸漸從每日探望Heiley減至每隔數月才探望一次。
柯被捕時指自己主責照顧Heiley,但從沒虐待過她,蕭則指自己「掂都未掂過」Heiley。二人被捕後分別在錄影會面中指出,柯曾因Heiley尿在地上、多手四圍摸或哭鬧不休時,不能自控地掌摑Heiley,用藤條打Heiley四肢至藤條斷半。
柯在接送子女放學時不想抱Heiley上街,Heiley在一家大小出街食飯時又不願跟隨,故曾四度以一米長的鐵製狗鏈綁着Heiley腰部不讓她亂走,令Heiley獨留在家近四十五分鐘。蕭指當Heiley頑皮及不認錯時,亦曾多次掌摑Heiley,蕭曾目擊柯掌摑或以藤條打Heiley,但他沒有上前制止,反而看到柯以鐵製狗鏈綁帶Heiley時,認為過於殘忍而勸阻柯但不果。
蕭稱在Heiley死前一日聽到她發出奇怪的聲音,便帶她入浴室以花灑沖洗Heiley的口腔,柯懷疑Heiley喝粥時被粥內的豬軟骨鯁喉,蕭曾伸手入其口內嘗試找出有甚麼東西令她鯁喉,蕭稱Heiley凌晨時分臉色蒼白,拍背吐痰後便讓柯送Heiley入院求醫。
警方在二人的電話語音訊息中發現,柯曾投訴蕭打Heiley:「錯X手,重X手,啱啱先搞掂祛瘀,廢X事你又打X到(Heiley)瘀X咗塊面」,蕭亦曾向柯稱:「轉頭你返嚟搞(Heiley),啱啱我差啲就殺咗佢」。案件編號:高院刑事案件九九——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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