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加強對支付行業監管
2021-10-09 00:00
易綱又指,人行最近已要求平台企業整改個人徵信業務,現在必須通過持牌機構才能向金融機構提供徵信業務。他表示,這是為了切斷個人徵信業務與金融機構之間的直接聯繫,可能有助於打破訊息壟斷,促進訊息共享。
為了有效地對金融科技企業進行監管,易綱提出三項指導原則:金融企業必須獲得經營許可;必須在不同業務部門間設置防火牆,防止跨部門風險;必須切斷非銀行與銀行服務間的直接聯繫。他續指,人行已要求互聯網平台公司成立控股公司,納入所有金融相關業務,合併資產負債表加強監管。未來,人行將要求合併這些控股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並加強審慎監管。
就數據安全方面,易綱表示,金融機構對訊息的收集,使用和存儲應該嚴格依法,確保保護個人私隱和消費者權益。他說,央行將考慮以更準確方式定義數據所有權,更好促進數據交易和數據的公平使用。他指出,中國願意參與金融數字化相關國際規則制定,包括在反壟斷監管和數據保護規定方面加強與國際組織和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協調,以減輕監管套利和金融風險的跨境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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