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營學校新教師 要通過《基本法》測試

2021-10-0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在反修例爭議後,教師專業操守備受關注。特首林鄭月娥在最後一份《施政報告》,重申要為教育「正本清源」,提出下學年起全港公營學校的新聘教師,不限任教科目,均須通過《基本法》測試,考核範圍料涵蓋《香港國安法》。她亦表示,有意親自向教師講課,解釋特首的憲制地位和職權。當局亦推出教師專業操守指引,以列出違規個案示例,供前線教師參考。

盛傳多月的教師《基本法》測試,鐵定下學年起正式推行。政府消息指,所有公營學校的新聘教學人員,若需在課堂授課,無論有否教師註冊、任教任何科目,以至轉職至其他學校的現職教師及校長,均須應考及通過《基本法》測試。未達標者可以重考,以確保教師對《基本法》有正確認識。

教育局聯同公務員事務局統籌《基本法》測試,考核內容或參考現行招聘公務員的《基本法》測試(BLT)。隨着當局把《香港國安法》納入BLT考核範圍,意味教師考核的《基本法》測試,或會相應跟隨。至於試題設計及格門檻、有否有效期限、考試時間表等,仍待敲定細節。

林鄭月娥亦提到,今學年起推行,逐步取代通識教育科的公民與社會發展科,為讓教師更好掌握行政長官在「一國兩制」下的憲制地位和職權,她已向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建議,由她現身說法,「為有興趣的教師親自上一堂課」。

教育局今學年就教師專業操守,提供清晰指引及示例。消息指,新指引有別於《教育專業守則》,由當局自行制訂,旨在提供官方、清晰、有系統的指引,並在不泄露個人私隱的前提下,列出或綜合違規教師個案,強調示例反映社會大眾期望,供教師參考,並非「負面清單」,「即使沒有列明,不該做的事,教師都不該做。」

另外,因應國家安全教育學校行政指引,全港學校已向當局繳交首份工作報告。消息指,當局正逐一檢視報告內容,因應情況個別跟進,並派員到校辦培訓工作坊;當局會以「發展性探訪」一併視察國安教育的推行狀況,但暫無意列為特定視學主題。本報教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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