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復旦研究生嫖娼 遭公開姓名踢出校
2021-09-25 00:00
昨日,復旦大學方對此回應,處理決定是由學校保衞處做出,由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且處罰公示範圍只是校內,並沒有刊發在網絡上,「可以起到警示其他學生的作用」。
根據通報的紀律處分決定書,被處罰等學生分別為一九級博士研究生陳某,一九級碩士研究生李某,二○級碩士研究生葛某。其中陳某去年九於校外嫖娼,被當地警方行政拘留三日;李某去年九月於校外嫖娼,被行政拘留十日;葛某今年一月於校外嫖娼,被行政拘留十日,罰款五千元人民幣。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份處分決定書詳細地公示了三名學生的姓名、學歷、專業、學號。有學生表示,三名被處分學生中有一人曾因不滿處罰結果,在學校「大鬧」。
根據《復旦大學學生紀律處分條例》,賣淫、嫖娼,或組織、強逼、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不少網民對三名高材生因嫖娼而被大學開除感到可惜,「不理解,本來都是家裏人的驕傲,現在發生這樣的事,家裏人該有多傷心。」
也有律師質疑,公開張貼公告於眾的做法侵犯了學生的隱私權,「有不妥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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