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推SPAC上市框架 放寬規管撼港交所
2021-09-03 00:00
SGX今年3月底發布SPAC上市框架的諮詢文件,新修訂的要求較建議更為寬鬆,包括SPAC上市時市值不可低於1.5億坡元(約17.4億港元),較諮詢建議的不少於3億坡元降低一半。此外,將允許認股權證與正股分開,所有股東將擁有贖回權。
其他要求包括SPAC必須在上市後的24個月內完成併購交易,最多可延長12個月;根據SPAC的市值規模,發起人必須在SPAC上市時認購不低於2.5%至3.5%的股票、單位或認股權證,並設6個月禁售期;併購交易須獲過半數獨立董事的批准和過半數股東贊成才能進行等。
SGX監管公司行政總裁陳文仁認為,希望通過推出SPAC制度吸引更多高質量的公司在新交所上市,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的投資選擇和投資機會。該所將着重發起人的素質和其過往的紀錄。在制度設計上,也提升了發起人所涉及的利益與風險,以及發起人與股東的利益相關性。
另外,德意志銀行增聘三名高級主管後,已恢復香港IPO保薦人資格。據證監會最新訊息,該行目前在保薦人名單上有三名主要人員,分別是張亦衛、鍾晧輝和龍田淵。該行計畫為諮詢業務招聘十多名銀行家,以滿足股票發行的強勁需求。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