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藏彈殼罪成候懲

2021-08-2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聲稱是記者、患儲物症及自閉症的男子前年十一月在西灣河港鐵站藏有三十八枚催淚彈彈殼及彈頭等,早前被裁定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成。辯方昨日於東區法院求情時指,被告患有先天性精神病,其間沒有尋求支援,望裁判官王證瑜「畀個機會」,先索取其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押後至下月十二日,其間獲准保釋。

辯方引述被告母親的求情信指,被告為年邁的雙親打點一切,若還柙將影響二人的日常生活。辯方亦指,被告雖然患先天性精神病,但從沒要求他人優待自己,「冇周圍同人攞支援」,望王官輕判以讓他接受精神治療及「諗清楚如何做記者」。王證瑜聽畢後指,被告的精神狀況為判刑的關鍵因素,考慮到他患有抑鬱症、行動較隨機,加上所執拾的物品不能對他人造成傷害,遂同意先索取其社服令報告。他原亦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經審訊後裁定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東區刑事 二五七七——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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