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資助幼園三千元 購買國旗及旗杆

2021-08-1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二〇二一年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草案》明日將於立法會首讀及二讀。教育局昨宣布為參加幼稚園教育計畫的學校,提供一筆過資助,用以購買國旗、可移動式旗杆或更新相關設備,以便幼稚園在校舍內升掛國旗及舉行升國旗儀式,上限三千元。當局強調幼稚園有責任協助幼兒,通過認識國旗及升國旗的禮儀,建立對國家的歸屬感,培養國民身分的認同。

本港不少幼稚園受限校舍規模較小、校舍環境等因素,未能安裝固定旗杆,供升掛國旗及舉行升國旗儀式,教育局昨向所有參與幼稚園教育計畫的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及設有幼稚園班級的學校發信,宣布為每校提供一筆過三千元「購買國旗及可移動式旗杆津貼」,購買國旗及可移動式旗杆等設備;個別幼稚園如已設置國旗及可移動式旗杆,亦可運用津貼添置或更新設備,當局會把津貼直接存入學校的銀行帳戶,學校可運用津貼至二二年八月底。

當局指,幼稚園應協助幼兒認識香港是國家的一部分、國旗及升國旗的禮儀,建立對國家的歸屬感,培養國民身分認同;又提醒備有國旗及旗杆的幼稚園,須於元旦、回歸及國慶等日子升掛國旗及奏唱國歌,並「強烈建議」學校在重要的日子及特別場合,例如開學日、開放日、畢業禮、學校周年慶典、中華文化日等升掛國旗及奏唱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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