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省級官員「雙開」 包括山西原副省長

2021-08-1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中紀委國家監委昨天同時通報四名落馬省部級官員的處分決定,均被開除黨籍及公職(雙開),移交檢察機關起訴。今年四月落馬的山西原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劉新雲,被通報參與「黨內搞團團夥夥」,結交「政治騙子」,還弄虛作假騙取學歷,違規配備秘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案件辦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財物。

內地近年有多名公安高層落馬。劉新雲長期在山東公安系統任職,一四年升任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衞局局長,一八年調任山西公安廳廳長。另外三名被雙開的包括貴州省政協原主席王富玉,甘肅原常務副省長宋亮,以及青海省檢察院原檢察長蒙永山。

六十九歲的王富玉二〇一八年初已經退休,今年二月被查。中紀委指其「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生活奢靡腐化,道德淪喪,家風敗壞」;「在工程承攬、土地開發、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直至退休後仍大肆收錢斂財」。

至於五十八歲的宋亮曾在內蒙古工作三十二年,一七年才調往甘肅。宋亮主政過的內蒙古烏海和通遼均是資源大市。內蒙古去年提出「倒查二十年」,對二〇〇〇年以來涉煤領域所有企業、項目、公職人員進行全方位排查。

中紀委指,宋亮違規收受禮金,將手中掌握的金融監管職權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攫取非法利益;利用職務便利在審批成立小額貸款公司、獲得融資貸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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