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正宇上庭受審 認罪求輕判
2021-08-11 00:00
在韓國演藝圈有相當地位的河正宇(原名:金聖勳),去年2月被爆使用其演員弟弟車賢宇(原名:金英勳)的名字,在首爾一所整容醫院內非法注射異丙酚,但事件爆光之後,河正宇透過事務所澄清,只是因為要進行面部除疤手術,因而其主診醫生使用了異丙酚,否認非法用藥或濫用藥物。其實案件於今年5月時,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已判河正宇只需付1,000萬韓圜(約7萬港元)罰款,原本已經了事,但其後被法院駁回檢方的判決,要發還重審,案件終在昨日再開審。
日前有消息指,河正宇為打今次官司,邀請了10名大狀為他辯護,其後他的發言人稱這10名律師只是按照慣例在法庭登記,實際辯護人數少於10人。案件在昨早開審時,河正宇在律師陪同下親自上庭,其代表律師稱他承認控罪,一改之前否認非法用藥的指控。河正宇的律師在法庭上表示:「被告人承認本次事件所有被公開的都是事實。大部分犯罪行為是和治療同時進行,而且比診療記錄上所記載的用量要低很多。」其律師又稱河正宇為自己的行為感到深深的後悔,並已作出反省,又解釋他因為化妝導致面部出現皮膚病,因而求醫,經過朋友介紹之下,到整容醫院接受診治。
律師又求情指若然他判監的話,他的事務所旗下有很多員工都會面臨失業,而且新電影和電視劇即將上映,可能給相關人士帶來巨大的損失,河正宇亦帶着反省的心,親自站在法院上,希望法院輕判,判處能夠回報社會的罰款作懲罰。而檢方提出的判刑,與5月時一樣,只是以罰款1,000萬韓圜的簡易起訴方式了事。河正宇在法院外被大批傳媒包圍,他亦向傳媒稱讓大家擔心而道歉。
據指他在最終陳述中表示,承認自己的行為太過輕率,不夠慎重,為同事及家人帶來傷害,感到非常後悔及抱歉,他又稱希望外界給予他機會,令他可以彌補今次的錯誤行為,成為有正面影響力的演員。其案件將於下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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