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私隱遭集體控告 Zoom付6.67億和解

2021-08-0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在疫情期間大受歡迎的視訊軟件Zoom被指違反用戶私隱權,遭美國用戶集體控告,Zoom同意支付八千六百萬美元(六億六千七百五十二萬港元)和解。Zoom被指向facebook、Google和LinkedIn(領英)分享其用戶的個人資料,侵犯了數百萬美國人的私隱,而且未能防止黑客以「Zoom轟炸」(Zoombombing)手法,干擾視像會議。

這宗訴訟最初去年三月在加州美國地方法院提出,原告為全美範圍內的Zoom付費和免費用戶。法律文件顯示,Zoom被控在系統加密安全方面誤導消費者,不當地與facebook、Google和LinkedIn分享數以百萬計用戶的個人資料。

另外,儘管Zoom提供端對端加密,卻沒有採取措施阻止所謂的Zoom轟炸(Zoombombing),即未受邀的用戶強行加入,並以令人不悅的訊息、圖片或影片「轟炸」,干擾會議進行,或是騷擾受邀的會議成員。例如據《紐約時報》報道,在去年四月封城期間,美國著名快餐品牌Chipotle利用Zoom舉辦音樂直播活動時,就有黑客闖入向數百名參加者播放色情片,逼使品牌方切斷直播。

Zoom也因安全漏洞而受到抨擊,例如有心人可以利用漏洞,從視像會議中剔除與會者、發出欺騙用戶的訊息和劫持共享熒幕畫面。有蘋果Mac電腦用戶在不知情下被逼接聽電話。Zoom否認違法,但同意改善網絡安全。Zoom同意支付八千六百萬美元和解,提出集體訴訟者可獲百分之十五的訂用退款或二十五美元(一百九十四港元)賠償,其他用戶最多可拿到十五美元(一百一十六港元)。集體訴訟的原告律師還打算要求Zoom支付二千一百三十萬美元的法律費用。

Zoom發言人說:「用戶私隱與安全是Zoom的最高守則,我們認真看待用戶對我們的信賴。我們對平台的進展自豪,也期待在顧及私隱與安全下於領先地位持續創新。」據報美國用戶為Zoom創造了十三億美元的收益。和解安排有待加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高蘭惠(Lucy Koh)批准。

據了解,初步和解協議還包括Zoom必須對員工進行資料處理和私隱方面的專門培訓。Zoom並同意實施新的安全措施,包括當會議主持或其他參與者使用第三方應用程式時,向用戶發出警告。

疫情期間辦公室因健康風險關閉,公司改為線上工作,使用Zoom、Slack、微軟與Google等公司視訊平台的用量大增。其中Zoom的安全漏洞為人詬病,傳出多宗黑客騎劫會議、阻礙正常使用的事件。

不過,英國廣播公司(BBC)昨日稱,據其了解,自去年四月起,Zoom已做了大量工作,透過升級應用軟件(app),去解決安全及私隱問題,包括推出端對端加密和逾一百多個有關私隱和安全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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