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家孫大午涉八罪判刑18年
2021-07-29 00:00
法院公告稱,孫大午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妨害公務罪、聚眾衝擊國家機關機關罪、破壞生產經營罪、強逼交易罪、非法採礦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非法吸取公眾存款罪等八項罪名,數罪並罰,判刑十八年,並款罰三百一十一萬元(人民幣,下同)。
孫大午此次獲刑,緣起於他的公司因一宗長期土地糾紛與河北保定一家國營農場發生公開衝突。除孫大午之外,同案的十九名員工,昨天也被判處緩刑或一年至十二年不等的刑期,並處以罰款。據律師團隊稱,大午集團被處罰金三億餘元,並被追繳十四億元。
六十七歲的孫大午是知名草根企業家,靠養雞養豬起家。他一九八五年創立大午集團,被視為敢言企業家,曾發表《悼念李慎之》等文章。二〇〇三年,他曾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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