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二讀「打擊起底」草案 曾國衞:歪風不除全社會受害
2021-07-22 00:00
條例草案建議在《私隱條例》中引入針對「起底」行為的罪行,由過去的未經「資料使用者」的同意下公開「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直接改為未經「資料當事人」同意的披露。同時擴闊《私隱條例》涵蓋範圍至「資料當事人」的家人。又引入兩級制「起底」罪行,以資料當事人或其家人有否蒙受指明傷害去釐定案件的嚴重性。並賦權私隱專員刑事調查和檢控的權力,令其能夠以一條龍方式跟進「起底」個案。而且賦權私隱專員發「停止披露通知」,阻止「起底」訊息進一步傳播。
曾國衞昨在立法會動議二讀發言中指,反修例運動期間「起底」猖獗,有人在網上上載家長和幼童的相片及個人資料,聲稱要帶同麻布袋「接放學」,意圖威脅及恐嚇當事人,文明社會絕不能容忍這些卑劣行為。他反駁有批評說《條例草案》是公權力的無限擴張,批評起底者連小朋友也不放過,反問若政府面對這種情況都不聞不問,是否符合市民期望,直言「歪風不除,最終整個社會都會成為受害者」。
《華爾街日報》早前曾報道指facebook、Twitter、Google等多家互聯網企業憂慮受修例影響可能撤出香港市場,惟其後亞洲互聯網聯盟(AIC)澄清無科企成員有計畫撤離。曾國衞不點名批評有海外媒體借草案大做文章。他表示,AIC部分成員在草案公布前,對細節有疑問是可以理解。當局已經詳細解釋過,如果企業在香港的員工沒有權限對「起底」內容採取行動,則不需就法律責任過分憂慮。
修例將賦予私隱專員發出「停止披露通知」的權力要求移除「起底」內容。曾國衞解釋,停止披露通知是針對「起底」訊息,而非針對任何服務提供者,不會對言論自由構成任何影響。至於外界憂慮被「封網」,他重申當發現有「起底」訊息時,會先要求有關網絡平台刪除內容;若平台不合作才會考慮聯絡網絡服務供應商,要求移除部分或整個網站,而相關情況甚少出現。他又說即使「封網」,所指的是封閉個別載有「起底」內容的網站,而非封鎖互聯網上的資訊流通。
對於《條例草案》會否影響新聞自由,曾國衞一再強調,《條例草案》在保障私隱和保障言論自由之間已取得合理平衡。直言給予傳媒絕對「豁免」是不可行,因為等如讓報章或其他媒體可以任意公開任何人士的個人資料。他指出過往亦有傳媒因不恰當公開某些人的個人資料而入罪的案例,證明目前採取較平衡的做法是有必要的。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