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貨物空運出口 全數須接受安檢
2021-07-02 00:00(星島日報報道)國際民航組織就空運貨物保安的政策指示,昨日起在全球生效,香港亦致力全面實施有關指示。民航處處長廖志勇表示,民航處認可了超過一百三十個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於機場以外的地點進行安檢工作。現時從香港出口的空運貨物,可在香港國際機場貨運站或機場以外的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進行安檢。他指此舉有助提升香港作為全球其中一個保安水平最高的空運貨物樞紐的地位,鞏固香港作為國際航空樞紐的另一個里程碑。
政府之前就於去年一月至今年六月實施為期十八個月的過渡期安排,將香港出口空運貨物安檢的百分比,分階段提升至百分之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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