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货物空运出口 全数须接受安检
2021-07-02 00:00(星岛日报报道)国际民航组织就空运货物保安的政策指示,昨日起在全球生效,香港亦致力全面实施有关指示。民航处处长廖志勇表示,民航处认可了超过一百三十个管制空运货物安检设施,于机场以外的地点进行安检工作。现时从香港出口的空运货物,可在香港国际机场货运站或机场以外的管制空运货物安检设施进行安检。他指此举有助提升香港作为全球其中一个保安水平最高的空运货物枢纽的地位,巩固香港作为国际航空枢纽的另一个里程碑。
政府之前就于去年一月至今年六月实施为期十八个月的过渡期安排,将香港出口空运货物安检的百分比,分阶段提升至百分之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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