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家食肆違防疫令 晚市罰停三至七天
2021-06-28 00:00
食環署表示,在過去兩天,署方及警方的聯合行動共巡查了七十二家餐飲處所,當中包括酒吧或酒館。另外,食環署亦巡查了一千一百三十八家餐飲處所,包括酒吧、酒館及三百二十六家其他處所。
食環署共向七名餐飲業務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當中分別兩宗涉及佩戴口罩、兩宗涉及在指明時段後仍然提供堂食、兩宗涉及C類餐飲處所多於六人同坐一桌,以及一宗涉及B類餐飲處所多於四人同坐一桌。
有關餐飲處所因未有採取相關的規定或限制,須於執法人員發現後的翌日起採取相應措施,即在下午六時正至翌日上午四時五十九分起,停止售賣或供應供在餐飲業務處所內進食或飲用的食物或飲品,並須安排不多於兩人同坐一桌,其中兩宗為期三天,另有五宗為期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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